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国际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格规范普通国际学校招生行为、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严格执纪问责等要求。
“国际部”将被取消?
文件原文
1、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2、普通国际学校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登记,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严格控制规模,健全科学公开公正的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
3、严格规范公办普通国际学校“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员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4、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招收中国籍学员。
教基厅[2019] 1 号
政策解读
一、公立早期国际部:名称不复存在
《2019普通国际学校招生入学通知》中提到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
这意味着教育部并没有彻底关停“国际部”、“国际课程班”,而是禁止了其招生宣传中添加“国际”字眼。普通学校在合乎规范的情况下进行招生宣传依旧不被禁止,各位学员家属不用担心。
但是在课程设置上,“国际部”是否还能沿用之前的国际课程体系,就值得探究。近几年,义务教育被大力普及,不排除公立早期国际部教授“义务教育”课程的可能,不过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融合双语教育元素,可能是未来国际部的发展方向。
二、普通国际学校实验班:严格控制规模
在文件中,普通国际学校实验班、试点班需要由主管教育部门重新登记,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至于招生行为,要求普通国际学校实验班、试点班与普通班助力同一录取分数,并且按计划单列,不能转入普通班级。
这意味着普通国际学校实验班将被严格限制规模,是重点监管对象。近几年国际学校实验班招生制度混乱,学校也出现私设“试点班”的情况,因此开设“试点班”的学校数量也会出现下滑,未来学员想进入“试点班”的难度将会大大进阶。
三、外籍子女国际学校:严格限制国籍
教育部《关于做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有关工作的意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主要招收对象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随行子女(外籍)。可实施学前教育和普通国际学校教育,采用外国教育教学模式。
这意味着之前可以限制名额招生的外籍子女学校现在面临着两条路线转型:其一是像哈罗国际学校一样,从完全外资学校到中外合作办学,借此招收中国学员;第二是完全放弃中国籍学员市场,只招收外国籍学员。
四、私立国际学校:公私同招
首先,民办私立国际学校是属于“义务教育阶段”范畴的,在中国,只有外籍子女学校是可以只采用国际课程来教授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员,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了民办私立国际学校的小、初阶段。
在文件中,教育部同时规定了“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员;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4、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5、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国际课程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国际学校学校对学员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留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7、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员和违规转学学员办理学籍转接。
这些“严禁“类似”公民同招“政策的前瞻政策,以上海为试点,国家在对国际学校以往提前招生、“捐资助学款”等出路堵死,也将“人籍分离”的跨地区入学列为违禁,“公民同招”的时代将要来临,民办学校是否按公办校的规定划片入学,要等5月招生新规的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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